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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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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抓好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地见效,现制定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补齐短板,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统筹融合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重要作用,有效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一)政府主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强化国有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承担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的积极性,确保粮食应急状态下产购储加销体系各环节有序衔接、协同联动。 (二)统筹资源。注重实物与产能相结合,整合现有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资源,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提升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三)平急结合。立足于满足应急保障需要,将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军粮供应工程建设有机融合,做到一举多得、一体多用,提升平时服务、急时保供综合效能。 (四)高效管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功能,提高应急组织协调和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网络更为健全,应急设施布局更加优化完善,应急响应更加迅速高效,风险防控更加精准,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更加通畅,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五)提升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将“好粮油”销售示范点、军粮供应网点纳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支持粮食零售网点、连锁超市、商场、粮油批发市场等应急供应网点开设“好粮油”销售专柜,促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与“中国好粮油”行动、军粮供应体系融合发展。原则上不新建应急供应网点,主要根据不同地区、应对不同突发事件的需求,制定应急供应网点的布局和标准,充分发挥现有网点作用,配备相应设施装备,提升粮油应急供应能力。 (六)提升成品粮油仓储能力。建立适度规模的成品粮储备,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36个大中城市的地方成品粮油(含必要小包装)储备,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其他地区统筹区域粮食安全、调控应急需要、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等情况,保有一定天数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新建或改建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库,配备加热隔热、防潮、调温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低温储存技术,满足成品粮油储备需要。 (七)提升粮食应急生产加工能力。以现有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和加工能力为基础,统筹粮源分布、重要物流通道和节点布局,调整优化应急加工能力布局,提升主食加工能力。鼓励和支持一批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围绕提升应急加工能力进行技术改造,加强小包装灌装粮油生产能力建设,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完善应急设施设备,提升粮油应急加工企业仓储和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日加工能力与市场日供应量需求相适应。 (八)提升粮食应急物流能力。积极对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完善辖区内粮食应急物流网络,提升高原地区等复杂条件下粮食应急运输协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局所属储备仓库货场、铁路专用线等物流设施优势,为粮食应急运输提供接收、中转、配送等物流服务。支持一批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园区、粮食应急配送中心、粮食物流园区,改造升级应急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成品粮、集装箱装卸设施和成品粮、主食产品冷链配送功能,提升粮食应急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粮食应急物流效率和配送能力。 (九)提升粮食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加快建设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各级管理平台、企业平台、粮库系统互联互通、“一张网”运行,提升应急保障效能。加速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与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深度融合,提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融入地方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粮食和重要物资统一调度、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同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 (十)提升粮食应急区域保障能力。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急时应急、节约高效的原则,通过与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园区、基地)、综合性储备基地、军粮应急保障基地共建等多种方式,在重点城市群和重要节点城市建设集粮食储备加工、高效物流配送、多级联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统筹粮食筹措、储备调度、运输配送、紧急供应等资源,提升区域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在重点城市选择地方粮油储备企业、应急加工企业、购销企业、供应网点等进行应急功能升级改造,承担应急任务。建设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提升粮食应急加工、主食加工、应急配送等能力,在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建设一批市、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加强粮食加工、中转配送、仓储应急能力建设,基本形成由都市区“1小时”、周边城市“3小时”、城市群“5小时”构成的“全国粮食135应急保障圈”。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粮食应急保障主体责任,综合考虑粮食产销、灾害发生、经济发展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粮食加工、储运、物流、供应能力建设,切实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十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落实《意见》要求,加强资金统筹,积极支持开展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包括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并做好同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鼓励各地设立粮食应急保障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 (十三)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税收、用地、用电、用工、物流运输等政策支持,鼓励和扶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强化仓储设施、政策性粮油销售、粮油储备、成品粮应急储备等方面能力提升,更好承担应急保障任务。 (十四)加强金融信贷服务。认定一批应急保障能力强、生产经营能力强、积极承担应急任务的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作为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协调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规定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