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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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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油学会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8]2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苏科技规[2018]133号)的文件精神,为激励粮油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粮油科技成果奖励工作是调动广大粮油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要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全面正确反映行业科技成果、创新水平、转化运用绩效和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事求是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引导粮油科技人员挖掘潜能,积极探索创新,针对性评价各类科技成果价值,真正奖励作出创新性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和利益干扰;坚持统筹协调,省局、省粮油学会依据《江苏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评定办法》(已报经省科技厅备案)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和监督执行。各设区市局要对照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实施,坚持好中选优、宁少勿滥原则,严格把关。 二、奖项设置 本年度奖励共设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科学普及、管理创新四类子奖项,项目是近两年组织实施,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已经申报“十三五”优秀创新成果的项目,不再接受申报和提名。 (一)技术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解决粮油行业重大关键问题,为推动粮油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成果。 (二)技术推广奖 主要奖励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聚焦节粮减损、绿色储粮、加工工艺改进和装备升级,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科学普及奖 主要奖励在科普事业发展中,普及效果好、受众面广、能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或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的粮油科普作品或产品。 (四)管理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粮食经济理论研究、行业改革发展调查分析、粮油品牌建设、粮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粮油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决策建议,或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专著和论著等。重点围绕探索完善行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科技创新方式路径,行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科技创新探讨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江苏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须是江苏省粮油学会会员单位,申报的科技成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评价、鉴定、验收、检测等,申报方式可以是单位申报、专家提名、粮食部门推荐。 (一)单位申报 省粮油学会会员单位作为主要完成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申报书,报经所在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委托粮食行业协会)提出推荐意见。本年度拟每个设区市推荐奖项总数不超过8项。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扬州大学、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连云港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涉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每个单位可推荐2项,直接报省粮油学会。 (二)专家提名 省粮油学会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可作为提名专家,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首席专家可提名2个奖项,特聘专家可提名1个奖项。专家提名项目也要报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粮食部门推荐。提名专家不能作为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三)部门推荐 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对单位申报、专家提名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公示。设区市筛选出的项目,须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正式提出推荐意见并签章后上报省粮油学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须由江苏省内会员单位和个人牵头,可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2.优先提名和推荐绿色储粮、节粮减损、节能降耗、质量标准、品牌建设、信息技术应用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成果或项目。 3.申报项目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不存在重复申报同类奖励的行为,未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非涉密成果。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可参加至多两项申报项目;如拟申报两项同类奖项,则担任前三完成人的至多一项。 5.申报项目任务来源不得超过10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个,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5个。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是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材料由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 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类子项奖证明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证明材料上传数量不超过20件,其中论文不超过8篇;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管理创新类子项奖证明材料包括应用证明(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用情况)、前期调研情况、论文等,证明材料上传数量不超过20件。 2.申报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须在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专家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 3.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公示情况均须在推荐意见中说明。 4.将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起胶装,并根据要求在对应位置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报送原件3份,被提名科学普及奖的成果需另外提供作品样稿或产品实物1份。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做成PDF文档,发到省粮油学会指定邮箱。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有关资料请在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j.jiangsu.gov.cn)“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或者江苏省粮油学会网站 (http://www.jscoa.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六、联系方式 学会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2314室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人:孔雪莹 何广龙 手机号码:15968922388 18900668001(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scoa2020@163.com。 附件:1.江苏省粮油学会粮油科技成果奖评定办法 2.粮油科技成果奖提名专家名单 3.粮油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粮油科技成果奖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粮油学会 2021年8月16日 抄送:省粮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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